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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众通报2021年第一季度“三个规定”等 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
时间:2021-04-23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 

2021年以来,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不懈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及高检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,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,要求对各类干预过问行为,无论是否违规,一律如实全面记录。院党组高度重视,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、专题学习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学习培训;组织学习“三个规定”正反典型案例,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正面典型为榜样、以反面案例为镜鉴,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把“三个规定”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。

2021年第一季度,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次,主动过问填报1件。

下一步,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不折不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“三个规定”的部署要求,完善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的常态长效机制。对外加大宣传引导,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真正做到严格执纪,严肃问责,切实维护司法公正,树立良好的检察办案风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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